- 发布日期:2025-03-07 14:48 点击次数:155
由于命理学文化断层的年代过于久远,中国千年禄命法并不为广大业界人士和爱好者所熟悉。对禄命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,要走的路还很长。我们认为这本书是清代民国以后全面认识、传承、研究、解读“禄命法”的开始,是扭转“后子平法”的启蒙,是实现梁湘润老师遗愿即禄命、子平、江湖三大体系融合的起步。
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已由行卯出版社于2023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,如需购买阅读,请联系本书执行主编:qingqiushushi。卷四:论干神二(十四)【原文】
丙水乾龙之数一
六丙生人本见丙,己来同甲最奇清[69]。
大吉若加并太乙,名标金榜世传名。
水之数,火之属,得木而生焉。甲己土合,壮其丙火,土旺金生。有甲无己,以未代之,有己无甲,以寅代之,此为反阴滋阳之理。水 加木而清,丑为大吉,巳为太乙[70],巳丑乃金神生墓之地,故生丙水为秀实也。寅未代甲己,丙人有甲未己寅卯巳丑贵也。
【注释】
“丙水乾龙之数一 ”:丙人见辛合化真水, 水在河图数排行第一,为“乾龙”。
六丙生人, 本见丙辛合化水,命局中见己来同甲合化土, 最为奇清,因为土生金,金生水,若得“大吉”丑加“太乙”巳,“名标金榜世传名”。
水之数一,火之数二。丙火人,得甲木生火, 甲能“壮其丙火”;火再生甲己合化之土,土旺金生。有甲无己,可以“未”代己;有己无甲,可以“寅”代甲,此为“反阴滋阳”之理。木生丙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 故称“水加木而清”。丑在 十二月将中名“大吉”;巳在十二月将中名“太乙”。巳、丑为金神长生、墓库之地,故丙水得生水之金,为秀实。寅、未,可代天干甲、己。故丙火生人,命中得甲、未、己、寅、卯、巳、丑等,可论贵。
【说明】
“水之数,火之属”,水之数 一 ,火之数二, 一二相连。“属”,同“连”。
此节的“秀实”,指年干天干合化之真五行,命局中见生自己的真五行。
【校注】
[69] 六丙生人本见丙,已来同甲最奇清。
[星易精校本]:六丙生人本见丙,已来同甲最奇清。
[韩国延世本]:六丙生人本见丙,已来同甲最奇清。
[韩国国学本]:六丙生人本见丙,已来同甲最奇清。
[国图瞿氏本]:六丙人生人水见丙,已来同甲最清。
[国图张氏本]:六丙人生人水见丙, 已来同甲最清。
[70] 巳为太乙
[星易精校本]:已为太乙。
[韩国延世本]:巳为太乙。
[韩国国学本]:巳为太乙。
[国图瞿氏本]:巳为大乙。
[国图张氏本]:已为大乙。
【原文】
福禄还藏
丙人从革大为良,又乘巳位旺清扬。
更得炎宫于木火,定知早达佐朝堂。
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[71],如无巳酉丑,日时中有金神亦得用。得巳乃为真官之贵,巳午二位干逢木乃为丙人之福[72],火人得从革局乃为克财生官之象,若得己巳之类,则火人禄气纯全。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[73],其气愈见强壮,《阴阳书》所谓“火人得地,无水而仕禄优游”,抑有自也,有水则损之。
【注释】
丙火人,喜见金生旺库巳酉丑,如无生旺库巳酉丑,日时金神亦可。金神为真官,又得巳长生位,丙火又旺于巳,得真官之贵。更得木火旺位,可知早年发达,为辅佐朝堂之人。
故丙火人,喜命局中见巳、丑金位,如无巳酉丑,日时两柱天干或纳音为金,亦能得用生水。命局中得巳午,丙火之禄旺地;火克金为真官;巳午二位火逢木生, 为丙人之福。丙火人得见从革金局,火克金为财,有“财旺生官”之象。
比如丙人得己巳大林木,纳音木可生巳午火,则丙火人禄气纯全了。更若逢寅午戌三位,天干得丙、甲二字,丙火之气愈见强壮。《阴阳书》称,丙火人得巳午地,命局再无他水来克,则仕禄优游。
【说明】
“水之数, 火之属”, 水之数一 ,火之数二, 一二相连。“属”,同“连”。
此节的“秀实”,指年干天干合化之真五行,命局中见生自己的真五行。
【校注】
[71] 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
[星易精校本]:丙人喜见巳丑金位。
[韩国延世本]:丙人喜见巳丑金位。
[韩国国学本]:丙人喜见巳丑金位。
[国图瞿氏本]: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。
[国图张氏本]: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。
[72] 巳午二位干逢木乃为丙人之福
[星易精校本]:已午二位于逢木为丙人之福。
[韩国延世本]:巳午二位于逢木为丙人之福。
[韩国国学本]:巳午二位于逢木为丙人之福。
[国图瞿氏本]:已午二位于逢木乃为丙人之福。
[国图张氏本]:巳午二位于逢木乃为丙人之福。
[73] 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
[星易精校本]: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。
[韩国延世本]: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。
[韩国国学本]: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。
[国图瞿氏本]:庚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申二字。
[国图张氏本]:庚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申二字。
【原文】
禄旺兴元
六丙生人火数多,更加一木最相和。
刚明清健多荣禄,金神更壮早巍峨。
丙本自旺盛,一木足矣,多为过。虽是一木,若得地,尤奇绝。所以五行之神,贵在显焕清越,不可过也。丙人得木助,其锐可知,须要一位金来翊其气[74],则生火人官禄基,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[75]。
【注释】
丙火本就自身旺盛,得一木来生足够了,多则为过。虽只有一木,若木气得地,尤为奇绝。所以五行之神,贵在显焕清越,不可过。如丙人得木助,其火之旺盛之气可知,此时,须要一位金来辅助,使火气不能过旺,则丙火人具备了财官两旺的基础。五行如能得如此配置,岂不可早年亨快。
【说明】
“翊”, yì, 通“翼”, 表示辅助,辅佐。
【校注】
[74] 须要一位金来翊其气
[星易精校本]:须要乙位金来翊其气。
[韩国延世本]:须要乙位金来翊其气。
[韩国国学本]:须要乙位金来翊其气。
[国图瞿氏本]:须要一位金来翊其气。
[国图张氏本]:须要一位金来翊其气。
[75] 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
[星易精校本]: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。
[韩国延世本]: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。
[韩国国学本]: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。
[国图瞿氏本]:如此岂不可早年享福。
[国图张氏本]:如此岂不可早年享福。
【原文】
中央夺福亥子见水,被土所破。
丙人见子休逢土,福破中央夺将去。
又加火向辰戌中,决定伤残终败露[76]。
见子则官神得位,逢土则水不能胜,终被所夺也。论曰:魁罡之 地,土所钟毓[77],更若火盛,如甲辰甲戌之类,土气强壮,水气消竭,危害甚矣[78]。
【注释】
丙火人,见子为丙火之官神得位,若逢土克,则水不能胜,福终被所夺。《论》曰:辰戌为魁罡所在位,也是土的旺盛之处,若再得纳音火盛,如甲辰佛灯火、甲戌山头之类,纳音火生所坐之辰戌土,土气更为强壮,水气消竭,危害则更甚了。
【说明】
年干五行、合化成功之真五行、年干之官神等,若被克破均主不吉。
【校注】
[76] 决定伤残终败露
[星易精校本]:决定残伤终败露。
[韩国延世本]:决定伤残终败露。
[韩国国学本]:决定伤残终败露。
[国图瞿氏本]:决定伤残终败露。
[国图张氏本]:决定伤残终败露。
[77] 土所钟毓
[星易精校本]:土所钟毓。
[韩国延世本]:土所钟毓。
[韩国国学本]:土所钟毓。
[国图瞿氏本]:多土所钟毓。
[国图张氏本]:多土所钟毓。
[78] 危害甚矣
[星易精校本]:危害甚矣。
[韩国延世本]:为害甚矣。
[韩国国学本]:为害甚矣。
[国图瞿氏本]:为害甚矣。
[国图张氏本]:为害甚矣。
【原文】
截根无荫生逢逢鬼
丙寅为禄火长生,甲寅相遇不光荣。
忧妻害子无兄弟,到老孤贫谩逞能。
逢鬼于受气处,被抑塞,终为害也。此为生地见鬼,鬼即壮强,丙火不得舒爽。五行独立,宜于顺生,最嫌逆制,终当孤竭矣。
【注释】
年柱丙寅炉中火,年干丙火长生在寅,若与甲寅大溪水相遇,就不吉了,得之者,忧妻害子无兄弟,到老孤贫,为人轻慢没有礼貌,只会逞能。
甲寅大溪水,纳音水为年干丙火、纳音炉中火之官鬼,却坐在寅位,为丙火和纳音火的长生位,年干和年柱纳音五行被抑制,终究为害。故甲寅大溪水,是年干丙火的长生地见鬼,鬼即壮强,丙火不得舒爽。五行独立,宜于顺生,最嫌逆制,终当孤贫力竭。
【说明】
丙寅见甲寅,还是一种禄命法特有的“就位”纳音相克,地支相同,纳音相克,又称“窠鬼”。
【原文】
烟灭灰飞火木临巳午,无水救助
丙丁巳午皆逢木,炎上威风势猛强,
更若五行无水制,才逢称意必倾亡。
丙丁巳午皆火之地,若逢木则益炎盛,须得水则既相比和[79],又有官神,方是有应,若一味炎盛,岂能久长。
【注释】
年干丙丁火,命局地支有巳午,两者再逢木,“炎上”之火势更为猛烈,若命局中无五行水来制火,才逢称意必倾亡,主家业倒败,甚至有性命之忧。
丙丁、巳午,皆是火的干支,若再遇木生,火则益发炎盛,须得五行水制火,则水火力量既济相当,水又为火之官神,方可论吉。若火一味炎盛,岂能久长。
【校注】
[79] 须得水则既相比和
[星易精校本]:须得水则既相比和。
[韩国延世本]:须得水则既相比和。
[韩国国学本]:须得水则既相比和。
[国图瞿氏本]:须得水制既相比和。
[国图张氏本]:须得水制既相比和。
【原文】
食神为鬼干音火土多
丙人见戊加申子[80],时人皆谓食神重。
若是火神有生位[81],一生孤蹇禄难逢。
丙人见戊,又逢火旺土壮,克丙人之官,所以无官。土生于申,旺于子,干头带戊,丙人会之,为食神名誉之兆。土气成实[82],不必更见火,火旺则土强,丙人之官蔑然,虽少年见禄,终不为长久之计。
【注释】
“食神为鬼”:丙火人,见天干及纳音火土多,见土食神强旺,反克丙火官神水,食神反为鬼,不吉。
丙火年人,见戊申大驿土,戊子霹雳火,火生土为食神,一般人都会认为食神重可论吉,若是火所生之土,有长生、禄旺位,一生贫困孤独困顿,官禄难逢。
丙人见戊土,又逢火旺,火生土壮,土克丙人之官神水,所以无官。丙人见戊申大驿土,戊子霹雳火,土长生于申,旺于子,天干所带之戊土亦生旺。丙人遇土食神,原为名誉之兆,但土气若生旺成实,就不能再见火了,因为火旺则土强,土旺克水,水恰为丙人之官,故丙人之官,见旺土则水被克制,官星就没有了。得之者,虽能少年可有官禄,但终不是长久之计。
【说明】
“蔑然”,空无所有。此节再度强调,年干五行之官星不可被伤。
【校注】
[80] 丙人见戊加申子
[星易精校本]:丙人见戊加申子。
[韩国延世本]:丙人见戊加申子。
[韩国国学本]:丙人见戊加申子。
[国图瞿氏本]:丙人见戌加甲子。
[国图张氏本]:丙人见戌加甲子。
[81] 若是火神有生位
[星易精校本]:若是火神有生位。
[韩国延世本]:若是火神有生位。
[韩国国学本]:若是火神有生位。
[国图瞿氏本]:若火是神有生位。
[国图张氏本]:若火是神有生位。
[82] 土气成实
[星易精校本]:土气成实。
[韩国延世本]:土气成实。
[韩国国学本]:土气成实。
[国图瞿氏本]:火既成实。
[国图张氏本]:火既成实。
(卷四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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